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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赵吉星已将拥有的对借款人蓬莱市陶瓷颜料厂
时间:2021-03-Tue  作者:admin 点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赵吉星已将拥有的对借款人蓬莱市陶瓷颜料厂的债权(已经蓬莱人民法院(2007)蓬民二初字第 82 号,(2007)蓬执字第840-2 号、840-3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转让给于昊平,现将债权转移事实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承债主体,并催清以上债务人立即向于昊平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赵吉星  于昊平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山东法制报电话,山东法制报广告部,山东法制报公告部,山东法制报地址,山东法制报新闻热线,山东法制报挂失,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债权转让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司声明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告查询,山东省级报纸,山东法制日报社,山东法制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