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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下列借款人、担 保人没有根据其与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昌乐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所属营业机构签署的《个人最高额联合保证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现予以公告催收。请下列借款人、担保人及其权利继受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公告。山东昌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0日
借款人名称张同善庞洪和庞洪平高日常高曰吉于观宝张同道张丰新张丰龙张保珠王瑞增王西平刘佃康王桂杰赵兴俊张树武担保人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山东法制报电话,山东法制报广告部,山东法制报公告部,山东法制报地址,山东法制报新闻热线,山东法制报挂失,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债权转让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司声明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告查询,山东省级报纸,山东法制日报社,山东法制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