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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通知书 胡保川、孙珊: 根据法律规定,现
时间:2017-09-Sat  作者:admin 点击:

    债权转让通知书

    胡保川、孙珊:

    根据法律规定,现将债权转让事宜向您通知如下:

    我行对胡保川享有的债权本金 183832.74 元、利息及相应权利正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审理。2017 年 06月29 日,我行将全部债权及优先受偿权一并转让给威海市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请您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向威海市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债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

    2017年9月25日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山东法制报电话,山东法制报广告部,山东法制报公告部,山东法制报地址,山东法制报新闻热线,山东法制报挂失,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债权转让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司声明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告查询,山东省级报纸,山东法制日报社,山东法制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