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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公告
汤淑华、陈勇:
根据法律规定,现将债权转让事宜向你们通知如下:
我对你们享有的债权本金 100000元、违约金及相应权利经肥城市人民法院审理,该债权已得到肥城市人民法院(2010)肥民初字第 3401 号民事判决书确认。2017年 7月31 日,我将上述判决书确认的全部债权转让给徐英森,请你们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向徐英森履行债务。
特此通知。
公告人:雷龙保
2017年9月22日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山东法制报电话,山东法制报广告部,山东法制报公告部,山东法制报地址,山东法制报新闻热线,山东法制报挂失,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债权转让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司声明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告查询,山东省级报纸,山东法制日报社,山东法制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