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特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市惠达投资有限公司
二 〇 二一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