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牟振亮(证件号码3707251970****5335),于20160111-20170107 在我行借款 350000元及利息,抵押物位于昌乐县行政西街5号12号楼2单元 202 室,10 储藏室,10 车库,现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给董庆华,予以公示。
借款人牟振亮( 证件号码3707251970****5335),于20151219-20161218 在我行借款 800000元及利息,担保人张卫东、程美霞、张效英、张晓亮、孙相兴、赵瑞贞、程美花,现将该笔贷款债权转让给董庆华,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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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