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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提存公告 青岛嘉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并其股东:
时间:2022-09-Tue  作者:admin 点击:

    青岛嘉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并其股东:

    孙美君于二〇 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将与你公司签订的《青岛市商品房购销合同》所购买该合同项下的青岛市李沧区滨河路商业街房屋(该房屋的类别为商网、栋号为 C2、层次为 3、房间号为 311A ,现地址变更为青岛市李沧区滨河路C2区311A 房屋)而发生之部分交易价款人民币 3780元提存于本处,请及时到本处领取该提存款项。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

    青岛市市中公证处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山东法制报电话,山东法制报广告部,山东法制报公告部,山东法制报地址,山东法制报新闻热线,山东法制报挂失,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债权转让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司声明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告查询,山东省级报纸,山东法制日报社,山东法制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