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位
山东法制报:青岛仲裁委员会公告青仲公告字(2020)第510号
时间:2021-12-Mon  作者:admin 点击:

   青仲公告字(2020)第510号

    北京国龙影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陆兴东、陈梅兰、国龙投资(北京)有限公司:

    本会受理的申请人陈晓辉与你方及孙晓红关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青岛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之规定,已审理终结。现将青仲裁字(2020)第 510号《裁决书》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二一年十二月七日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6号B座13层

    联系人:仲裁二处  武秘书 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社,山东法制报电话,山东法制报广告部,山东法制报公告部,山东法制报地址,山东法制报新闻热线,山东法制报挂失,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债权转让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司声明公告,山东法制报公告查询,山东省级报纸,山东法制日报社,山东法制报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