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地毯工业总公司:
原债权人锐信投资有限公司已将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1998)烟经终字第69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全部债权转让给济南浩益投资有限公司,济南浩益投资有限公司又将该笔债权转让给张杰,自本通知公告送达之日起,你司应向受让人张杰履行(1998)烟经终字第69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锐信投资有限公司、济南浩益投资有限公司、张杰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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